杨痞麂

稀有动物。

喜欢一种人

身边有SSJ和SSS这种正面例子。
虽然SSJ不可否认一直沉迷于找女朋友之中无法自拔。
但是,和一个人谈恋爱就是谈恋爱,能把往昔忘的一干二净。

SSS可能更正面一些。
小学哥们儿,从小到大就喜欢一种类型的女子。
以前有接触,每每看见我时,我都能收到一个飞奔而来的拥抱。给我感觉就是一只飞扑上来的二哈。
小学上数学课,这货坐我前座,回头跟我扯犊子,兴起之时就狂拽我的手,初牵都不知道失去了多少次。
终于一次数学老师忍无可忍指责我们:
“你们拉着手在干嘛?!”
无地自容。
这货现在远在连云港。据说专业前多少多少就能来南京陪我了。不错不错。想念二哈。
他大一时谈了个恋爱,还是那一种类型。最近因三观不合而分手。之前不认识,往后也不再深交。
他身上的品质在于,和一个人谈恋爱的时候从不会想到以前如何如何。
应该是广大男同胞们所应该学习的。也是我该学习的。

你老想着过去干嘛?现在过得太差劲了吗?
如果已经开始新生活了,那就,尽快投入到新生活里去吧。
但也不排除我是自私的人。哈哈哈哈
悖论+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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